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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影视行业职业水平认证项目考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数字影视行业职业水平认证考试项目是由中国电影美术学会等十一家影视艺术协(学)会共同举办,为推动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全面提高影视制作能力和水平,适应数字影视专业化人才的培养需求而实施的数字影视人才培养工程。为加强中国数字影视行业职业水平认证统一考试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国数字影视行业职业水平认证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办公室)负责数字影视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的全部管理工作。
第三条 考试点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学员报名、考试实施及证书发放工作。
第二章 考试点设立条件
第四条 申请设立中国数字影视行业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院校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单位。
2. 应拥有该项考试所要求的场地,属租赁考试地点的单位必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
3. 有能同时组织100人以上考试规模的计算机房,建有局域网。计算机总数100台以上,服务器1台,配备不间断电源等辅助设施。具备通过互联网在线考试的条件。
4. 有供相应规模考生候考的候考场所(教室或礼堂)。
5. 有较稳定的考试管理队伍。有10个以上较稳定的、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和计算机教学经历的计算机人员。
6. 有保密室,具备试题保密保管条件。
第三章 考试点申请审批程序
第五条 申请单位需向认证办公室提供如下材料:
1. 提交书面申请及单位基本情况简介;
2. 填写提交《中国数字影视行业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点申请表》;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简历与身份证复印件;
4. 属租赁场地的单位需提交租赁合同或契约原件和影印件。
第六条 认证办公室收到全部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受理、不同意受理、建议修改或补充材料的答复,并以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 认证办公室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考查,审核其组织考试的资格和能力。
第八条 认证办公室对审定合格的考试点予以批准公布。
第九条 认证办公室对合格单位颁发“中国数字影视行业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点”牌匾。
第四章 考试点职责
第十条 接受认证办公室的直接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建立稳定的管理人员队伍,制定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试实施、信息报送、证书发放工作。
第十三条 考试前,考试点有关人员参加认证办公室的考务培训,并对本考试点全体工作人员做好考前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避免严重失误,杜绝舞弊现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杜绝泄密、失密现象。
第十六条 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第十七条 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
第十八条 有专人与认证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及时沟通情况。
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 认证办公室每年对考试点进行一次年检并重新公布考试点名单,凡未达到要求的或一年没有承办考试的取消其考试点资格;考试点再次申请,需经 2年以后重新认定。
第二十条 认证办公室对在考试中出现的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立即停止其考试点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认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10年1月18日起执行。
附件:
中国数字影视行业职业水平认证考试点
考场设置技术要求
一、网络教室计算机硬件配置要求
1、考生机最低配置要求:赛扬2.0G,512M内存,40G硬盘,100M网卡,17”纯平显示器。
建议配置:P4 2.4G以上,1G内存,80G硬盘,100M网卡,17”纯平显示器或19”液晶。
2、数量:每个考场不低于30台(至少预留3台备用),
二、网络环境要求
外网环境:
其中50人同时在线考试时,要求带宽为5M;
50-100人同时在线考试时,要求带宽为10M;
100-200同时在线考试时,要求带宽为10-20M;
200人以上同时在线考试时,要求带宽为20M以上
单机下载速度,512K/s
内网环境:采用TCP/IP协议,终端端口速率100M。每台终端要有一个指定的独立IP地址。
三、软件环境要求
考生用机硬盘分C、D两个盘符,C盘安装windows XP sp2(或sp3)操作系统,安装IE7.0以上浏览器,要求仅能访问http://www.szysrz.org网站考试系统,其它网站均不可以访问。
四、其它条件
1、显示器分辨率为1024*768
2、桌面设置为默认的蓝色背景
3、文件扩展名设置为隐藏状态
4、取消屏幕保护
5、不得安装迅雷、flashget等与考试无关的软件
6、备用机接入考场网络
7、确保机房电源电压正常,配备可靠的稳压电源和空调设施。考试当天保证不断电
8、可调节式通风系统(根据地区要求为空调或暖气)
9、保证考场配备摄像监控设施,并记录考试的全部过程,存档以备甲方的抽查。